公车拍卖和鉴定评估机构完成招标
今年4月,广州市委、市政府正式印发实施了《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和《市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此前,广州市财政局已经制定印发了车改车辆处置办法及配套操作指引文件,指导广州产权交易所配套完善了公车交易的相关工作流程及交易制度。
记者昨日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了解到,受广州产权交易所委托,该中心近期正式完成了“广州市市直机关公务用车车辆处置拍卖服务采购项目”和“广州市市直机关公务用车车辆处置鉴定评估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产生了广州机动车拍卖中心有限公司等3家拍卖机构和佛山市政凯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等3家鉴定评估机构。这次顺利招标,意味着首批公务用车拍卖将很快启动,拍卖车辆也将与公众见面。
在今年广州市“两会”上,广州市发改委曾向外界透露,公车改革后,广州市一般公务用车全部取消,仅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每个市直机关单位可保留的机要通信、应急公务用车不超过5辆;执法执勤车辆原则上市直机关保留比例不超过现有编制数60%,区及以下保留比例不超过70%;经核定的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全部保留。同时,车辆将遵循公正公平、统一规范、公开透明、杜绝浪费的原则,通过调配、公开拍卖等方式进行处置,拍卖采取网络公开拍卖的形式,力争今年年底前完成取消车辆处置。
车补发放 厅(局)级1690元/月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去年9月25日前广州已完成涉改车辆的停驶封存任务,并组织封存车辆的检查验收。经统计,全市共封存公务车5166辆,其中市直1919辆,各区3247辆。
广州市发改委介绍,为做好封存车辆的保管维护,广州追加了封存车辆运行维护费用,督促市直各单位加强对封存车辆的日常保养;为春运应急等特殊工作,也办理了车辆临时解封手续,避免封存车辆闲置浪费和资产贬值。现时,广州正开展保留车辆核定、取消车辆处置、司勤人员分流安置等工作。下一步,将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加快公务用车标识化、集中用车保障平台等后续工作。
而市本级已完成车补发放工作。补贴标准为:厅(局)级1690元/月,处级1040元/月,科级650元/月,科员及以下500元/月。
广州市发改委表示,司勤人员的分流安置将按照以人为本、积极稳妥、因地制宜的原则,实行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在编在岗司勤人员以本单位内部消化为主,通过采取内部转岗、提前离岗、自谋职业等多种方式进行分流安置。对编外临聘司勤人员,劳动合同到期的,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未到期的,由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进行安置。
留用公车全面实行标识化管理
据悉,广州严格按照中央和省的统一部署,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改革公务交通保障方式。封车后,市直机关公务人员在越秀、天河、荔湾、海珠、白云五区内从事公务活动,出行不再由单位提供车辆保障和报销公务交通费用,公务出行方式由其在社会化服务中自行选择,由个人公务交通补贴进行保障。五区外的公务活动按照出差管理规定执行。
对于保留公务用车,广州已经建立了留用车使用管理制度。今年1月,研究出台了《公车改革后规范公务出行保障指引》,对出行保障范围、保留车辆管理、租赁车辆、上下班通勤用车、重大应急用车、停车保障等车辆配备及使用规定进行明确,强调了车改纪律的“六个不得”行为,要求各单位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部门的使用管理细则。
同时,广州将全面实行公务用车标识化管理,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等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和定向化提供实物保障岗位工作用车外,对核定保留的机要通信、应急用车、调研、接待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等,按专业用途分类实行标识化管理。
广州市发改委表示,改革后,各单位留用公务用车全部实行定编管理,并继续纳入市公务用车管理系统监管,逐步探索社会化监督的有效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