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粽子总体质量状况良好
昨天,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的2014年深圳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粽子抽检情况显示,深圳生产、销售的粽子总体质量良好,抽检的145批次仅1批次不合格。
端午将至粽飘香,为保障粽子食得安全,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我市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的粽子产品,检验项目涵盖硼砂、感官、干燥失重质量分析、防腐剂(苯甲酸、山梨酸)、甜味剂(糖精钠、甜蜜素)、铅、黄曲霉毒素B1、商业无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计数、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
本次共抽检粽子145批,检验项目全部合格的144批,不合格1批次。这一批次不合格的粽子生产厂家为深圳市金桃海鲜酒家有限公司,其销售的鲜肉粽被检出非食用物质硼砂,硼砂含量达215mg/kg。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案件已第一时间移送公安部门追究涉案人员刑事责任,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据了解,硼砂属于我国严厉打击的非食用物质,常被非法添加以改善食物口感、增强韧性和延长保质期。硼砂可引发食物中毒,症状表现为呕吐、腹泻、皮肤过敏、昏厥甚至休克,严重的可能致死。硼砂的成人中毒剂量为1~3克,成人致死量为15~20克,婴儿致死量为5克。欧洲食品安全局在2004年发表了一份专家意见,评估认为如果每天每公斤体重摄入的硼砂在0.16毫克以下,就不会对健康产生不利影响,换算为硼砂,大致为1.4毫克以下。以本次粽子中含硼砂215mg/kg计算,一个体重为60kg的成年人每日食用超过390克该粽子就超过安全摄入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