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向社会公开征求《广州市推进餐饮场所供气管道化改造的实施办法》的制定意见(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提出,为有效降低餐饮场所管道燃气设施建设成本,在餐饮场所比较集中的片区,采取集中建设的模式,由各街镇制定统一的片区分项目建设计划,各管道燃气企业按照成片开发模式统一设计、统一报建、统一施工。
餐饮企业改造积极性不高
据广州市城管委今年1月初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在过去3年里,广州新增管道燃气用户155万户,但只有3000户属于非居民用户。广州市城管委燃气处处长谢亮曾表示,餐饮企业确实在管道燃气改造方面积极性不高,对前期一次性投入动则几万元感到压力,不肯定自己能经营多久,能否将改造费赚回本。广州市城管委当时表示,下一阶段,将再新增80万用户,攻坚重点放在餐饮业和城中村。
此次公布的征求意见稿,广州拟优先将高层建筑内所有使用瓶装液化气的餐饮场所、使用液化气瓶组的餐饮场所、存在瓶装液化气使用安全隐患无法整改的餐饮场所纳入管道燃气改造范围,因这三类餐饮企业被认为存在较大燃气安全隐患。
市民可将相关意见于9月21日前发送到传真(020-83639519)或电子邮箱(gzscgw@126.com)。来信请寄广州市越秀区文明路贤思街34号(燃气管理处收),并注明《广州市推进餐饮场所供气管道化改造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
改管道气安全又省钱
征求意见稿要求,严格区分餐饮场所燃气管道建设费用分担范围。餐饮场所所在建筑用地,红线外燃气管道设施建设费用由管道燃气企业负责,红线范围内燃气管道设施建设费用由餐饮场所产权所有者和经营者共同负责,红线范围内有多家餐饮场所需要铺设公共燃气管道的,由餐饮场所产权所有者共同负责。对于长期用作餐饮经营的场所,征求意见稿鼓励企业自建相应的管道燃气设施供经营者租用,资产为企业所有,租用费用与用气量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