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规程”是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关键抓手,对于提高庭审实质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推进庭前会议规程试点,确保法庭集中持续审理。
二是落实非法证据排除规程,完善对侦查起诉的程序制约。
三是规范法庭调查程序,促进庭审实质化。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魏丽娜 通讯员谢平、温晓雅)今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发文深化庭审实质化改革,切实杜绝冤假错案的发生,广州成为全国首批试点城市之一。8月8日,全国部分法院试点“三项规程”庭审观摩座谈会在广州召开,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严格依照“庭前会议规程”、“非法证据排除规程”、“法庭调查规程”对被告人谭玉成非法持有毒品一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来自上海、江苏、浙江、福建等16个省、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以及18个中院、基层人民法院代表共110多人现场观摩了庭审活动。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南英在座谈会上表示,要深刻认识到,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在国家司法体制改革中具有重要基础支撑作用,对保证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具有重要引领导向作用。要以这次广州中院的庭审观摩为契机,充分发挥庭审观摩示范导向作用,进一步提高改革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努力推进改革向纵深发展。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龚稼立、广东省委政法委专职副书记陈岸明、广州市委政法委书记谢晓丹出席会议并讲话。
庭审过程严格依照“三项规程”
8日上午,一件非法持有毒品案在广州中院进行公开审理。据指控,2016年11月15日,公安人员在被告人谭玉成租住的广州市白云区榕溪花园S栋307房查获其持有的毒品一批,经鉴定,含有甲基苯丙胺成分的晶体、药丸、糊状固体共2769.17克。
因该案庭前被告人谭玉成的辩护人提出谭玉成有罪供述是在刑讯逼供情况下作出,遂依法申请排除非法证据、重新鉴定、证人出庭等。广州中院分别于6月29日和8月1日两次组织控辩双方召开庭前会议,就程序性事项、明确无争议的证据以及双方争议焦点达成一致意见。
法庭调查前,办理谭玉成非法持有毒品案的侦查人员及看守所医生,就该案非法证据排除问题出庭作证,接受控辩双方的询问。整个庭审过程,严格依照“三项规程”规定有序进行。
广州中院当庭宣判,被告人谭玉成犯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5万元,扣押涉案毒品予以没收、销毁。被告人当庭表示不上诉。
积极推进刑事诉讼制度改革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勇在观摩座谈会上介绍,自2013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实施后,广州法院就率先在全国探索实施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证人出庭等制度。先后有112件案件召开庭前会议,115件案件启动非法证据排除,590件案件有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并与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会签庭前会议操作指引。
广州法院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先后制定实施了《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工作方案》及五个配套实施规程,推进刑事速裁、认罪认罚从宽、“三项规程”、罚金刑量刑规范化四项试点,构建新型刑事审判模式。